首页 > 高考动态 > 正文

广西的大学排名表(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2024-06-29 16:32:24 | 飞卢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3010678隶属于:——
飞卢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广西的大学排名表(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广西的大学排名表(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广西的大学排名表

1、第一梯队

广西大学

这所大学为211大学,也是双一流大学建设之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第二梯队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桂林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飞卢网

3、第三梯队

北部湾大学玉林师范学院广西财经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贺州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梧州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百色学院河池学院广西警察学院桂林旅游学院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广西大学简介

广西大学(Guangxi University),简称“西大”(GXU),坐落于广西首府南宁市,是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211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院校,一省一校(Z14)联盟成员,东盟大学联盟、南亚东南亚联盟成员,广西重点支持的世界一流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建设高校。

1928年省立广西大学成立,1939年在桂林更名国立广西大学,1950年与南宁师范学院(今广西师范大学)合并,1952年,广西大学农学院成为独立建制的广西农学院。1953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广西大学师生、学科专业以及设备和图书资料被调整到中南和华南地区的19所高校。1958年,国务院批准广西大学在南宁恢复重建。1997年,广西大学与广西农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广西大学。

广西的大学排名表(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五)院校代码:10678(国标码)

(六)校址:

1.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2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就读(云南民族大学)。

(七)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九)学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十)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 www.kmmc.cn )。

(十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02人,其中本科生15268人,硕士研究生4396人,博士研究生534人,留学生504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28174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有在编职工6732人(校本部1616人,直属附属医院5116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3人,兴滇人才奖2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项目597人次。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51人。

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2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课程项目3门;有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课程30 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口腔医学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2个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设立了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

学校先后获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部委级科技奖励17项。“十三五”以来,获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获省级科技奖特等奖5项、一等奖12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35项,位居全省前三,年平均科研经费1.5亿元;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创新团队31个。有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干细胞临床备案机构3个,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项目1项,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基地等101个。《昆明医科大学学报》是国家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建立了由4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45所实习医院、21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76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第一、二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是云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

学校与29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9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发起成立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联盟,是云南省“国际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招收国家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学校,已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在校留学生生源国达27个。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一)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保卫处和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三)学校纪检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

(三)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各专业基本情况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 www.kmmc.cn )。

(四)预留计划,我校2022年不设置预留计划。

四、收费标准

经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备,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校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毕业离校时按照经报备的收费方案结算,多退少补。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实验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眼视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助产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等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运动康复3400元/年/生。

护理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22000元/年/生。

住宿费按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收取。

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六人间800元/年/生和四人间12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类奖助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六、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我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明确的排序政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2022年学校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理)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外语成绩,根据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以次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七)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市、自治区)征集志愿录取。

(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我校承认加分上限20分)。

(九)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进行。

(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国家和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协议期内不能报考研究生。

(十二)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等机构,请考生报考前自行参考了解公安类及公务员招聘条件,以免影响就业。

(十三)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四)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十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3.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4.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5.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录。

6.皮肤过敏: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其他医学相关专业慎录(考生慎报);酒精过敏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7.鉴于当前专业就业需求,建议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身高≥150cm。

七、新生入学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二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信息、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招生工作的特别说明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相关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处

监督电话: 0871-65922981

传 真: 0871-6592298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922740

传 真:0871-6592295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 www.kmmc.cn

招生网址:http:// www.kmmu.edu.cn/zsb

微 信: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

十二、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相关省市的规定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授权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广西的大学排名表(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福建省高校排名一览表

飞卢网(https://www.flxed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福建省高校排名一览表的相关内容。

福建省高校前十排名:厦门大学(省内排名:第1名)、福建师范大学(省内排名:第2名)、福州大学(省内排名:第3名)、福建农林大学(省内排名:第4名)、华侨大学(省内排名:第5名)、福建医科大学(省内排名:第6名)、集美大学(省内排名:第7名)、福建中医药大学(省内排名:第8名)、福建工程学院(省内排名:第9名)、厦门理工学院(省内排名:第10名)。

1、厦门大学

是福建省内排名第一的高校,直接隶属于教育部,是教育部与福建省共建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设有理、工、医、管理、经济、文、法、教育等学科,是一所以理工为主,文、法、管理、经济、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大学。厦门大学在化学物理学海洋科学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2、福建师范大学

是省属重点大学,下设有教育、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数学、物理与信息工程、生命科学7大学部。该校师资力量雄厚,设有教育部教科书研究所等科研平台,在教育学和对外汉语教学方面具有鲜明特色。

3、福州大学

是福建省内综合实力较强的省属重点大学,设有理、工、医、经济、管理、文、法、教育等学部和学院,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多科性大学。该校在数学、力学、化学等方面有较深的学术底蕴。

4、福建农林大学

是教育部与福建省共建的高水平农业林业大学,设有农业、林业、经济管理等学部,在农、林、生物技术和海洋渔业科学方面具有特色。学校还注重发展现代农业,与日本爱媛大学合作成立农业科技学院。

5、华侨大学

是一所包括硕士、博士在内的多科性大学,设有理、工、经济、管理、文、法等学部,下属华文学院等是对外汉语教学的重要基地。学校力争建设成为服务东南亚地区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6、福建医科大学

是福建省属重点大学,由福建医学院、福建中医学院和护理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医、药、护结合的省属重点大学。该校以医学见长,在肿瘤学和神经疾病方面研究具有实力。

7、集美大学

由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等高校的医学院系合并组建,是一所医药卫生方向的全日制本科医学院校。该校在医学技术、护理学、药学等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具有实力。

8、福建中医药大学

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中医药高等医药院校,设有中医、中西医结合两大学科群。学校重视发扬中医药文化,在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医疗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9、福建工程学院

由原福州大学工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组建而成,是一所工科类省属本科高校。该校在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培养方面具有较强实力。

10、厦门理工学院

是福建省属公立本科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秉持“以育人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遵循“明理精工,与时偕行”的校训,积极探索产学融合、校企合作、对外合作三位一体的服务地方发展道路,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高校排名的主要作用

1、反映高校实力:排名可以直观反映不同高校之间的教学科研实力高低。

2、引导高校竞相提升:为争取排名,可以激励高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3、指导学生选择学校:学生可以参考排名情况,选择实力较强的高校。

4、展示高校办学特色:排名可以通过指标体现不同高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专业。

5、考量高校配置资源:政府可依据排名合理配置高校发展所需资源。

6、推动产学研合作:高排名可以吸引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

7、提升社会声誉:好的排名可以提升高校的社会声望和影响力。

以上就是飞卢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广西的大学排名表(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飞卢网:www.flxedu.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广西的大学排名表(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相关推荐
昆明国际本科院校排名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国际本科院校排名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

2024-06-21 07:01:09
云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云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办学性质及校址(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

2024-07-20 09:20:16
红河学院招生章程(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红河学院招生章程(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红河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红河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红河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红河学院实际

2024-05-25 12:07:03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

2024-05-25 21:25:52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天津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天津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

2024-05-22 17:02:35
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办电话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办电话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办电话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办电话为0871-65227706;0871-65227694一、云南农业大学简介云南农业大学(YunnanAgriculturalUniversity,YAU),简称“云农大”,坐落在春城—云南省昆明市,为云南省属重点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创办的云南农业学堂,1938年国立云南大学农学院创办,建址昆明市呈贡

2024-05-20 10:22:13
云南省本科院校招生信息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云南省本科院校招生信息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

2024-05-22 05:40:07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介绍下自动化专业)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介绍下自动化专业)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

2024-06-11 03: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