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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结束6-9月去新疆伊犁看风景
6-8月新疆伊犁最美景点
赛里木湖
景点介绍:大西的洋最后一滴眼泪。
门票:145元
游玩建议:自驾,沿东门顺时针环湖,准备面包,遇到天鹅可以投喂
巴音布鲁克
景点介绍:中国美最的十大沼泽地天鹅栖息地,天山南麓最肥美的牧场。
门票:65元
幽游玩景点:巴润库热庙、天鹅湖喂天鹅、巴西里克观景台看九曲十八弯
果子沟大桥
景点介绍:被绝美风景包围的奇迹大桥,位于伊天山西北支脉,峡谷地势十分险要,漫山遍野的苹果、山杏、核桃,“果子沟”就是由此而来。
最佳观赏:5-9月
游玩建议:如果拍照可以用无人机,可以同时拍到赛里木湖
独库公路
景点介绍:新疆的“第二条独库”,一条身体在下地狱,眼睛在天堂的公路。
开放时间:一年开放四五个月(6-10月不定期)
游玩建议:独子山、乔尔玛、巴音布鲁克、库车这四个重要地方给车辆加油和食物补给。
霍城薰衣草
景点介绍:亚洲最大的薰衣草基地,满天花海,连绵起伏的紫色花浪。
门票:35元
花期:6月中下旬、7月底-8月初两次花期
飞卢网
特克斯
景点介绍:世界上最大的八卦城,街道按照八卦方位形成了六十四挂,没有红绿灯却不堵车,本地人不迷路,外地游客容易“鬼打墙”。
打卡景点:乌孙古道、琼库什台村、特克斯河、离街
温馨提示:西边进城口有一座“太极眼摩天轮”,晚上拍摄特别出片

伊犁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在2017年入选教育部首批“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合作院校。有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764。
第三条 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政编码:835000。
第四条 学校性质:伊犁师范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伊犁师范大学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六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收的本科层次均为普通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七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伊犁师范大学与
南京大学联合培养的
应用物理学专业(培养方向为凝聚态物理),学生在伊犁师范大学就读,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学籍注册,其间南京大学选派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其他课程由伊犁师范大学统筹安排,优秀学生可前往南京大学插班或参加由南京大学举办的暑期学校学习。毕业和学位的审核由伊犁师范大学和南京大学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对通过双方考核的学生,学校在教育部学信网备注栏中注明“该生为与南京大学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考核通过”;对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其毕业资格相关事宜按照伊犁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
纪检监察、各学院、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并定期调整,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还聘请社会监督员通过巡视学校考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加试
第十二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公布。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报考
舞蹈学专业的新疆生源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其他生源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线。
第十四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新疆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
第四章 新生录取
第十五条 伊犁师范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零批次(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
第十六条 伊犁师范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伊犁师范大学投档比例一般为100%,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此范围内,由学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疆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疆内完成。
第十八条 报考单科成绩要求:
1.
英语、
翻译专业:普通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100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0分;
2.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5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数学单科成绩≥50分,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
3.
应用统计学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0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数学单科成绩≥50分,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
4.
小学教育(理科方向)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5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
5.
化学、
应用化学、
材料化学、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
6.
美术学、
音乐学、舞蹈学、
绘画、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投档后,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折算形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校考或统考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0.5+文化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例,考生甲专业成绩250分,该专业成绩满分3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500分,文化课满分750分,则考生甲综合分=250/300×100×0.5+500/750×100×0.5=75.00。
7.
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足球方向)、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投档后,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折算形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0.5+文化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例,考生甲专业成绩90分,该专业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500分,文化课满分750分,则考生甲综合分=90/100×100×0.5+500/750×100×0.5=78.33。
第十九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除英语、翻译专业外,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除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为“大学
俄语”,其余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如省级招办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应当参加并取得成绩。
第二十一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伊犁师范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考生分数(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综合分)相同时,则按一定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民族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综合、语文、民族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3+3”模式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综合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分)、语文、数学、外语(均不含附加分)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体育类专业综合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分)、语文、数学、外语(均不含附加分)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如以上排列顺序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考生与应届考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二十四条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
哈萨克语言)专业,按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生工作部书面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组织的国语水平测试,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进入相应专业学习,未达到要求的,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3100元/生·年,外语类本科专业学费38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3300元/生·年,财经类本科专业学费3200元/生·年,6人间住宿费800元/生·年,8人间住宿费600元/生·年。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由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伊犁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9-8137391、8129389、8136029
传 真:0999-8136136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邮 编:835000
招生QQ群:1002045961
学校网址:https://
www.y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ylnu.edu.cn

今年新疆的三校生考试何时报名,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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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关于做好自治区2013年“三校生”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工作的通知
新招〔2012〕3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办公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自治区各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高职(专科)院校:
为做好我区2013年普通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区“三校生”报考招生计划单列的区外普通高校和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计划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生计划管理部门下达并核定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新疆有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
4.须为普通或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四、报名程序
1.自治区普通或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就近到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办理报考手续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非我区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的“三校生”在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就近到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办理报考手续。
当地没有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的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
2.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考院校进行资格审查后(在校非应届生不得报考),交纳报名考试费、领取《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告知单》,并按《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填报要求》填报。
3.各高职(专科)院校统一将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于12月20日前交院校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由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考场,并统一印发准考证。
4.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表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信息,用于“三校生”招生考试及网上录取。考生应仔细检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各报名点要健全报名组织机构,加强网上报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户籍和学籍的审查,严防空挂学籍和违规落户行为。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报名工作责任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五、关于公示
各报名组织机构和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报名政策的宣传工作,让每个考生和家长都清楚高考报名资格条件中关于学籍和户籍的具体要求;坚持公示制度,各级报名组织机构对经本机构审查后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详细信息(姓名、考号、照片、班级、毕业学校等)以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至少一个月;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由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并回复。
六、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新疆招生与考试》刊登的招生专业目录,可选择填报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本、专科院校各一所。
七、考试
1.
汉语言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民语言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汉语,均采用网上评卷的试卷模式,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专家组单独命题、网上评卷。
考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进行测试。对不合格者,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但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2.考试时间
“三校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
15:00-17:00
英语/汉语
八、体检
考生入学前不进行体检,由招生院校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录取
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时间与普通高校相关批次录取同时进行。
十、本规定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自治区2013年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高职(专
科)院校名单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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