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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省专升本分数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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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专升本专考试专业课分数线及录取分数线各院校汇总
院校名称 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 专业课分数线 录取分数线
辽宁科技大学 软件工程 2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7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0
旅游管理 80
冶金工程 40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法学 30 366
广播电视学 30 3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0 275
电气工程及其
自动化 60 388
土木工程 60 399
会计学 60 339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60 264
软件工程(经济管理类) 60 253
软件工程(计算机与信息类) 60 345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60 理论:23
技能:39 273.0541
会计学 60 理论:88
技能:46 327.052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60 理论:25
技能:45 275.0940
自动化 30 理论:30
技能:65 316.0751
大连交通大学 软件工程 120 理论:
技能: 237
大连工业大学 环境设计 90 设计史:90
设计基础:90 367
数字媒体艺术 90 设计史:90
设计基础:90 329
辽宁工业大学 软件工程 100
网络工程 6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6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70
沈阳农业大学 动物科学 30 357
园艺 30 406
水利水电工程 30 414
农业电气化 30 317
农林经济管理 30 380
大连海洋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90 322
自动化 60 33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0 275
土木工程 60 397
会计学 60 364
辽宁医学院 护理学 30
动物医学 40
动物科学 30
食品科学与工程 40
辽宁中医药大学 护理学 30 404
中药学 30 415
市场营销 30 381
沈阳药科大学 药学 60 专业课合格标准:190分 384
市场营销 30 无合格标准 231
沈阳医学院 医学检验 30 431.11
辽宁师范大学 特殊教育(师范类) 40 333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45 37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类) 45 246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45 307
英语(师范类) 45 402
沈阳师范大学 学前教育(师范类) 40 37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0 297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30 404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30 336
英语(师范类) 30 381
鞍山师范学院 英语 30 435
会计学 30 367
学前教育(师范类) 30 347
大连外国语学院 英语 30 428
日语 30 354
东北财经大学 财务管理 200 120
国际经济与贸易 100 120
旅游管理 100 12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0 120
金融学 50 120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会计学 1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100
沈阳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0 340
会计学 40 380
旅游管理 80 347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0 330
体育教育 40 209
辽宁科技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5 262
会计学 75 327
土木工程 75 42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75 247
沈阳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05 399
能源与动力工程 75 249
电子信息工程 35 252
自动化 60 3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70 33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0 273
软件工程 35 236
财务管理 60 394
物业管理 70 344
保险学 30 288
辽东学院 会计学 60 367
财务管理 30 341
市场营销 40 356
旅游管理 40 374
英语 50 429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70 24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0 357
沈阳工学院 园艺 30
农学 30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土木工程 40
环境设计 40
辽宁何氏医学院 护理学 25
眼视光学 25

辽宁何氏医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高校名称:辽宁何氏医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66号
办学类型: 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5.7万平方米(约合686.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0平方米;生师比20.8;专任教师27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0.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5.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013.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763.0元;图书65.8万册,生均图书72.8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我校分专业计划根据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院务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无预留计划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只开设英语课程,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改革省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100201K
临床医学
五年
八年
理工
医学
27000
2
101101
护理学
四年
七年
文史
理学
24000
理工
3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五年
八年
理工
医学
27000
4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四年
七年
理工
理学
24000
5
101008T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四年
七年
理工
理学
24000
6
101004
眼视光学
四年
七年
理工
理学
24000
7
100204TK
眼视光医学
五年
八年
理工
医学
27000
8
100701
药学
四年
七年
理工
理学
27000
9
100704T
药事管理
四年
七年
文史
理学
24000
理工
10
080711T
医学信息工程
四年
七年
理工
工学
27000
11
101011T
智能医学工程
四年
七年
理工
工学
27000
1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七年
文史
艺术学
22000
理工
13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七年
文史
艺术学
22000
理工
14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七年
文史
艺术学
22000
理工
15
130310
动画
四年
七年
文史
艺术学
22000
理工
16
130506
公共艺术
四年
七年
文史
艺术学
22000
理工
17
130204
舞蹈表演
四年
七年
文史
艺术学
22000
理工
18
130404
摄影
四年
七年
文史
艺术学
22000
理工
19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四年
七年
文史
艺术学
22000
理工
20
620201
护理
三年
六年
文史
14000
理工
21
620407
眼视光技术
三年
六年
理工
14000
22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三年
六年
理工
12000
23
620404
医学美容技术
三年
六年
文史
12000
理工
24
660208
影视多媒体技术
三年
六年
文史
10000
理工
注:我校2020年舞蹈
表演专业仅招收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何氏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800-12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相关规定,按月计退学生剩余学费、住宿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和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等方式助学。国家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全校公示。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录取新生的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20年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020年我校艺术类
美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舞蹈表演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依据考生文化课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地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应层次合格证,高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地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考生所在地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要求。
艺术类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批次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如在该省有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统一录取原则,我校严格执行其录取原则。在相应的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批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动画、产品设计、摄影、戏剧
影视美术设计、舞蹈表演、
表演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艺术类本、专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当英语成绩相同时,艺术(文)考生依据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理)考生依据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七、监督措施 1、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我校招生工作监督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杜绝一切不正之风。 2、要求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3、凡为我校录取的全部新生,我校将按时向社会公布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4、凡违反录取原则和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5、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三天内,校招生工作监督组和校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接待,处理考生和考生家长来信来访工作。
接待地点:辽宁何氏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八、其它说明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辽宁何氏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 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九、联系方式、网址
网 址:
www.huh.edu.cn
联系电话:024-88053145、024-31351886
传 真:024-88059706
电子信箱:hswy.99@163.com
辽宁何氏医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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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何氏医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66号
办学类型: 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八年;
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七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我院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院务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类预留计划1%,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我院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00201K
临床医学
5年
理工
医学
101101
护理学
4年
文史
理学
理工
101004
眼视光学
4年
理工
理学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4年
理工
理学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文史
管理学
理工
071102
应用心理学
4年
文史
理学
理工
100701
药学
4年
理工
理学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4年
理工
工学
081302
制药工程
4年
理工
工学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5年
理工
医学
120202
市场营销
4年
文史
管理学
理工
050303
广告学
4年
文史
文学
理工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文史
艺术学
理工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文史
艺术学
理工
130504
产品设计
4年
文史
艺术学
理工
130310
动画
4年
文史
艺术学
理工
101101
护理学
2年
专升本
理学
101004
眼视光学
2年
专升本
理学
630201
护理
3年
文史
理工
630404
眼视光技术
3年
理工
530305
药物制剂技术
3年
理工
650302
老年服务与管理
3年
文史
理工
620404
医药营销
3年
文史
理工
630504
医学
文秘
3年
文史
650301
家政服务
3年
文史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何氏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升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达到辽宁何氏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家庭困难学生可以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申请国家贷款等助学。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录取新生的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依据考生文化课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其他省份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6、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
报考辽宁何氏医学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地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应层次合格证。
我院艺术类专业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考生所在地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要求。动画、产品设计专业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如英语成绩相同,则文史类考生依据语文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据数学成绩顺次录取。
七、监督措施
1、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我院招生工作监督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杜绝一切不正之风。
2、要求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3、凡为我院录取的全部新生,我院将按时向社会公布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4、凡违反录取原则和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5、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三天内,院招生工作监督组和院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接待,处理考生和考生家长来信来访工作。
接待地点:辽宁何氏医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八、其它说明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辽宁何氏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
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九、联系方式
网 址:
-edu.com/
联系电话:024-88053145、024-31351886
传 真:024-88059706
电子信箱:hswy.99@163.com
辽宁何氏医学院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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